现代言情 25658字 已完结
林晚周行止是著名作者爱吃胡豆汤的何灵成名小说作品《十年执念终成陌路》中的主人翁,这部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,充满了悬念和惊喜。那么主角林晚周行止的结局如何呢,我们继续往下看...
那天下午,阳光斜斜地穿过图书馆的百叶窗,在地板上投下一道道明暗相间的光痕。
我坐在靠窗的位置,低头翻着一本《城市地理》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书页边缘。
风从半开的窗缝里溜进来,带着初夏特有的温润气息,也掀动了桌角那叠刚整理好的资料。
纸张散落一地。我慌忙蹲下,指尖刚碰到一页,
另一只修长的手已经先我一步拾起了那张飘远的打印纸。“你的东西。”声音很淡,
像水面上浮着的一片叶子,不起波澜。我抬头,看见他站在光里。校服衬衫的袖口挽到小臂,
领带松松挂着,眉眼清峻,目光却疏离。他把纸递还给我,嘴角轻轻扬了一下,
像是礼节性的回应,又像只是错觉。“谢谢。”我接过,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。他点点头,
转身走了。没有多看一眼。我坐在原地,心跳却迟迟没平复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是周行止。
高三(一)班,年级第一,学生会***,老师口中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而我,许知夏,
高二普通班的学生,成绩中上,性格安静,走在人群里不会有人多看一眼。可那一刻,
他站在光里,弯腰捡起我散落的纸张,对我笑了笑。那笑很短,
短到我怀疑是不是真的存在过。但它确确实实发生了。从那天起,我开始留意他。
不是刻意的窥探,只是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追着他走。他在操场晨跑,
我在教学楼走廊假装整理书包;他在台上领奖,我躲在人群后排悄悄拍照;他去图书馆自习,
我会提前半小时到,挑一个不远不近的位置坐下。
我甚至记住了他的习惯:每周二、四下午会来图书馆看外文期刊,
喜欢坐***墙的第三张桌子;喝咖啡不加糖,但会在杯底留一口;下雨天从不打伞,
说是“淋雨比撑伞自在”。这些细碎的片段,像拼图一样被我悄悄收藏。我不敢靠近,
也不敢说话。我只是想离他近一点,再近一点。哪怕只是同处一室,呼吸同一片空气。
有一次,我在期刊架前找一本《DesignWeekly》,踮起脚尖也够不着最上层。
正犹豫要不要搬椅子,那只手又出现了。他站在我身后,伸手取下那本书,递给我。
“这本挺难找的。”他说。我愣住,心跳漏了一拍。他记得这本书?“你……你也看这个?
”我鼓起勇气问。“偶尔。”他淡淡地说,“你也感兴趣?”我用力点头,“嗯,
我喜欢平面设计。”他看了我一眼,眼神里有一瞬的波动,像是惊讶,又像只是错觉。
“挺好的。”他说完,转身离开。我攥着书站在原地,手心微微出汗。那是我们第二次说话。
我反复回想他说的每一个字,每一个停顿,每一个表情。
我把这段对话在心里replay了无数遍,甚至写进了日记本里。“他跟我说话了。
”“他问我喜不喜欢设计。”“他是不是也注意到我了?”少女的心事,
总爱在细微处生出藤蔓,缠绕成一片幻想的森林。可现实很快给了我答案。一个月后,
学校组织辩论赛,我鼓足勇气报名,只因为听说他是评委之一。那天我穿了新买的白衬衫,
头发扎得一丝不苟,发言时声音平稳,逻辑清晰。结束后,主持人请评委点评。他站起来,
目光扫过全场,最后落在我身上。“许知夏同学表现不错,观点明确,表达流畅。”他说。
我心跳加速,几乎要笑出来。可下一秒,他转向旁边的同学:“不过李婉的立论更有层次,
建议后续加强资料支撑。”他记得李婉的名字。也记得我的。可他说完就坐下了,
没有再看我一眼。散场后,我听见几个女生低声议论。“周行止真的好冷啊,
点评都像在念稿。”“但他记得每个人的名字,好厉害。”“是啊,
连许知夏这种存在感不强的人都叫得出来。”“存在感不强”——那五个字像一根细针,
轻轻扎进我心里。原来,在他眼里,我也只是名单上的一个名字。
一个被记住、却不被看见的人。那天晚上,我躺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,
第一次意识到:我喜欢他。不是因为他是年级第一,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,
不是因为他受人追捧。而是因为,他曾为我弯腰捡起散落的纸张,曾站在光里对我笑过。
那一瞬的温柔,像一颗种子,落进我荒芜的青春,悄无声息地生了根。从此以后,
我的世界多了一个坐标。他是北,我是南。我朝他走,他却从未转身。高中三年,
我再也没有和他说过超过三句话。毕业那天,我站在教学楼顶,看着他被一群人簇拥着拍照。
阳光洒在他肩上,像镀了一层金边。我掏出手机,
翻出偷**过的照片:他在图书馆看书的侧脸,他在操场跑步的背影,
他站在讲台上发言的瞬间。我一条一条删掉。手指停在最后一张——他低头捡书的那一刻。
我没忍心删。我把它设成了锁屏。大学我报了离家不远的本地院校,学了广告策划。
朋友问我为什么,我说喜欢创意。只有我知道,是因为这座城市,他也会留下。
我听说他去了国外读研,听说他创业,听说他回国成立公司,一步步走得稳健而耀眼。而我,
始终在原地。像一棵守着季节的树,等一场未必会来的雨。直到去年冬天,表哥告诉我,
他们公司要和一家科技初创企业合作,对方的CEO,是周行止。
“你不是一直挺欣赏这类人才的吗?”表哥笑着说,“我给你争取了个项目对接的名额,
多接触,长见识。”我没说话,只是低头搅着杯里的咖啡。热气氤氲,模糊了视线。我知道,
这不是机会。这是我给自己设的局。可我还是答应了。因为我还想再看他一眼。想看看,
十年过去,他是否还记得那个在图书馆捡书的女孩。哪怕他忘了。
我也想亲口告诉他——那年夏天,他弯腰时,阳光落在他睫毛上的样子,我一直记得。
我甚至记得,他校服左袖口,有一道浅浅的墨迹。像是钢笔漏过一次。
我后来买了一支同款钢笔,用了很多年。直到笔尖磨平,再也写不出清晰的字。
那天在会议室见到他时,我差点没认出来。他穿一身深灰西装,坐在主位,神情冷峻,
说话条理分明。会议开了两个小时,他只在讨论技术细节时才微微扬起嘴角。散会后,
他从我身边走过,脚步很稳。我站在原地,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雪松香。和十年前,
他从图书馆离开时,一模一样。我忽然明白。有些人,哪怕多年不见,依旧能让你一眼认出。
不是因为模样变了没变。而是因为,他在你心里,从来就没走远。那天晚上,我做了粥。
白米粥,熬了一个半小时,加了姜丝和一点点盐。他以前在一次校园采访里说过,
感冒时最想喝这个。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明明知道他不会来,
明明知道这顿粥最后只会倒进水槽。可我还是做了。就像过去十年,
我为他记住的一切:喜欢的书,讨厌的菜,常说的口头禅,
连他随口提过一次的童年旧居位置,我都查过地图。我的爱,从来不是轰轰烈烈的告白。
它是凌晨三点改方案时,顺手帮他调整PPT配色的克制;是知道他咖啡不加糖,
却在茶水间多放一包代糖的沉默;是每次他开会皱眉,我就默默把空调调高一度的细心。
我不求回报。我只求,能以某种方式,参与他的生活。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角。
可就在上周,我无意间看到他手机屏幕亮起。是一条照片消息。一个女人站在雪地里,
回头笑着,长发被风吹起。他盯着看了很久,嘴角终于有了一丝真实的弧度。
然后他回了一句:“你还好吗?”我没有听清内容。但我知道,那个笑容,不属于我。
那一瞬,我忽然觉得累。十年了。我像一盏夜灯,安静地亮着,只为照亮一个从不回头的人。
可光,不该用来燃烧自己。第二天,我把那张锁屏照片删了。窗外下雨,我站在窗前,
看着玻璃上蜿蜒的水痕。像眼泪。也像一道裂痕。有些人心门紧闭,从不为谁真正打开。
我终于懂了。可懂了,就不痛了吗?不。懂了,才最痛。雨停了,
窗玻璃上的水痕干得只剩一道道模糊的印子。我擦掉最后一滴水,手机震动起来。
是项目组的群消息:周行止发烧了,今天所有会议取消。我没回,转身去厨房重新淘米。
锅刚坐上炉子,手指有点抖,水洒了一台面。我盯着那摊水看了两秒,低头继续煮。
粥熬到四十分钟时,我关小火盖上盖子,回房间换了衣服。浅灰针织衫,黑色长裤,
没戴任何饰品。我在镜前站了片刻,把头发从耳后别到脑后,扎成一个低马尾。
不是为了见他。只是这粥熬了这么久,倒掉太可惜。我盛进保温桶,下楼拦了辆车。
司机问地址,我报出他家小区名,声音平稳得像在念项目编号。电梯上升时,
金属壁映出我的影子。我拎着保温桶,站得笔直,像要去汇报工作。门开得很快。
他穿着深色家居服,脸色比平时暗,眉心压着一层倦意。看见我,没问为什么来,
只侧身让我进。屋里很安静,窗帘半拉,光线被截成斜斜的条状。茶几上堆着文件和药盒,
咖啡杯底残留着褐色痕迹。我把保温桶放在餐桌,拧开盖子:“白粥,加了姜丝。
”他走过来,没说话,盛了一碗。勺子碰碗沿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里格外清晰。他喝了一口,
停顿两秒,又喝了一口。“你还记得这个口味。”他说。我站在原地,没接话。
记得的何止是口味。他胃不好,不能空腹吃药,
喝完粥要等十五分钟才能吞药片;他讨厌别人看他吃东西,所以我不该站在这里盯着。
我转身走向沙发,顺手把茶几上的空药瓶收进垃圾桶。“别动。”他在背后说。我僵住。
他走过来,从我手里拿走药瓶,自己扔进厨房的分类桶里。“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东西。
”他说,语气没有责备,只是陈述。我点头。他回到餐桌,继续喝粥。我坐在沙发上,
看着他低头吃饭的样子。他吃饭一向很慢,每一口都像在计算时间。粥快见底时,
他放下勺子:“你怎么知道我生病?”“群里通知的。”“那你没必要来。
”“我不是特意来的。”我说,“正好熬了,顺路。”他盯着我看了两秒,
忽然问:“你经常熬这个?”“偶尔。”“为谁?”空气静了一瞬。我抬起眼:“为自己。
”他没再问。窗外传来远处儿童嬉闹的声音,断断续续。他起身去厨房洗碗,背影挺直,
步伐略显迟缓。我听见水流声,然后是他咳嗽两声,压得很低。我站起来,想去倒杯温水。
刚走到厨房门口,听见玄关传来门铃响。我停住。他擦着手走出来,看了眼猫眼,
眉头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。“等个人。”他说,“合作方,谈点事。”我立刻明白该走了。
“粥喝完了,桶我带走就行。”我转身去拿保温桶。“放着吧。”他拦住我,“你先坐会儿,
等她来了再走,免得碰上。”我重新坐下,手指搭在膝盖上。不到三分钟,门开了。
女人穿米白风衣,长发微卷,手里拎着文件袋。她进门时笑了笑:“等很久了?”“刚到。
”他说。她目光扫过客厅,落在我身上:“这位是?”“项目组的同事。”他介绍得很简短。
“许知夏。”我站起来,点头。“林晚。”她伸出手,指甲涂了裸色油彩。我握住,
触感微凉。她把文件放在桌上,坐到他对面。两人开始谈数据模型和接口对接,
专业术语交替出现。我坐在角落,听得很认真。但她说话时总带着一点笑意,尾音微微上扬,
像在聊天而不是开会。他回应时语气也松了些,甚至在她提到某个算法漏洞时笑了下。
不是礼貌性的笑。是那种,只有熟悉的人之间才会有的、带着默契的笑。我起身去厨房倒水,
路过餐桌时,看见她带来的文件袋敞着口,露出一角照片——雪地里的背影,长发被风吹起。
和那天手机屏幕上的一模一样。我倒完水,没回原位,站在厨房门口听着。他们谈完正事,
她问:“你最近吃饭规律吗?”“还行。”“别又靠咖啡撑整天,上次胃出血不是闹着玩的。
”“记得。”她叹了口气:“你还是这样,对自己不上心。”他没反驳,只是低头整理文件。
我忽然觉得胸口闷,像被什么压住。不是疼,是胀,一圈圈扩散的滞重感。
我走出去:“我先走了。”他抬头:“我送你。”“不用。”我摇头,“我自己可以。
”他没坚持。我开门时,听见她说:“明天发布会彩排,别迟到。”“嗯。”门关上,
电梯下行。我站在空荡的走廊里,等了两趟才等到电梯。回到办公室,我打开电脑,
调出项目进度表。光标在“接口测试”一栏闪烁,我填上“预计延迟24小时”。
表哥发消息问:“周行止那边配合得怎么样?”我回:“正常推进。
”他又问:“你今天去他家了?”我手指顿住。“谁说的?”“林晚刚发朋友圈,
配图是他们公司楼下的咖啡店,说‘和老朋友重逢的第一天’。你也在项目组,
肯定碰上了吧。”我盯着那句话,一个字一个字看完。老朋友。重逢。我点开她朋友圈,
照片里她靠在落地窗边,笑容温婉。定位显示,那家咖啡店在他公司楼下,
时间是今天下午三点。可她明明去了他家。我关掉手机,打开抽屉,拿出一叠打印好的方案。
这是为下周产品发布会准备的视觉提案,我熬了三个通宵改完的。我翻到最后一页,
签名处写着我的名字。然后我把它撕成两半,塞进碎纸机。第二天例会,我坐在后排。
他和林晚并排坐在前排,讨论彩排流程。她提了个创意,他点头同意,说“这个方向不错”。
我举手:“方案里有个细节需要确认——主视觉色调是否要调整?
原定的冷灰可能和品牌新主张有冲突。”所有人都看过来。他转头:“你觉得呢?
”“建议换成暖调,更符合用户情感共鸣。”林晚笑了一下:“可我们主打的是科技感,
冷色系才是标准选择。”“科技也可以有温度。”我说。
她挑眉:“听起来像广告公司的套路话。”我没反驳,只看向他。
他沉默几秒:“先按原计划执行,发布会前再评估。”散会后,我在茶水间洗手,
听见外面有人说话。“你那个同事,许什么的,最近是不是有情绪?”是林晚的声音。
“许知夏?”他说,“没有。”“她刚才会上针对我。”“她只是提专业意见。”“周行止,
”她声音低了些,“你别总是包容所有人。有些人靠近你,未必是为工作。
”水龙头还在流水,我关掉,抬头看镜子里的自己。脸很平静。可我知道,
有些东西正在裂开。我走出去,正面对上他们。“周行止。”我叫住他。他停下。
“你和林晚,到底是什么关系?”他皱眉:“合作方。”“那她为什么能进你家?
为什么知道你胃病史?为什么说‘重逢’?”他沉默。林晚笑了:“你问这些,
是代表项目组,还是代表你自己?”我看着他:“回答我。
”他终于开口:“她是我的前女友。”空气像被抽走了一部分。我点头,转身就走。
“许知夏。”他在背后叫住我,“你没必要知道这些。”我停下,没回头。“你说得对。
”我说,“我不该问。”我继续往前走,脚步很稳。直到拐进楼梯间,才伸手扶住墙。
掌心贴着冰凉的瓷砖,指尖微微发麻。原来我一直以为的陪伴,
只是他生活里一段被允许存在的静音背景。而真正的声音,从来不属于我。
我走出楼梯间的时候,手心还贴着墙。指尖的凉意顺着皮肤往上爬,但我没有停下。
走廊尽头的窗开着一条缝,风把碎纸机吐出的纸屑吹得翻了几下,像一场微型雪崩。
回到工位,我打开邮箱,把昨晚刚改完的发布会方案重新上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