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做替身后我成了王妃全集小说

不做替身后我成了王妃全集小说

作者: 沈聿萧

古代言情 已完结

沈聿萧衍林朝露是著名作者沈聿萧成名小说作品《不做替身后我成了王妃全集小说》中的主人翁,这部作品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。那么书中主角沈聿萧衍林朝露的结局如何呢,我们继续往下看...

我是沈聿的白月光替身。 所有人都说,他爱我姐爱到疯魔。 连我嫁他那晚,

他都在我耳边喊姐姐的小字。 后来我姐回来了,他亲手递给我休书:「她不能为人替身。」

我笑着接过,转身嫁给了他权势滔天的死对头。 直到在我新房找到我遗留的玉簪,

沈聿才疯了一样红着眼问我: 「你算计好的,是不是?」 「你从来就没爱过我,是不是?

」---(一)我嫁给沈聿那天,是个顶好的艳阳天。

红绸从镇北王府大门一路铺洒到长街尽头,锣鼓喧天,十里锦红。全京城的人都在议论,

说镇北王沈聿对他那早逝的白月光用情至深,

如今白月光的妹妹、永昌侯府二小姐林晚宁出嫁,

他竟是比当年求娶大小姐林朝露时还要隆重数倍。花轿落地,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进来,

稳稳握住我的指尖。掌心有薄茧,是常年握剑留下的痕迹。沈聿的手很暖,

暖得几乎有些烫人。可我的指尖却是冰凉的,被他攥在手里,像捂着一块永远捂不热的冷玉。

喜帕遮面,我只能看见他玄色婚服的下摆,用金线密密绣着四爪蟒纹,尊贵无匹。

礼官唱和声冗长而繁琐,三跪,九叩,六升拜。我像个精致的提线木偶,由着他牵引,

完成一场盛大的仪式。直到被送入洞房,周遭喧嚣褪去,只剩下红烛噼啪作响的声音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房门被推开,沉稳的脚步声渐近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酒气。

喜秤挑开盖头的瞬间,流苏划过脸颊,有些痒。我抬起眼,撞进一双深邃的墨眸里。

沈聿生得极好,剑眉星目,鼻梁高挺,薄唇总是习惯性地抿着,

带着几分上位者的疏离和冷峻。此刻,他穿着大红的喜服,烛光映照下,

少了几分平日的凌厉,多了些许慵懒。他就那样站着,居高临下地看我,目光像带着钩子,

一寸寸刮过我的眉眼,鼻梁,嘴唇。那眼神里,有审视,有探究,有恍惚,

唯独没有新郎官该有的喜悦和温情。我知道他在看什么。他在透过我的脸,看另一个人。

我的嫡姐,京城第一才女,他沈聿放在心尖上多年,

却红颜薄命、香消玉殒的白月光——林朝露。我们姐妹眉眼确有五六分相似,

尤其是这双眼睛。但她是端庄雍容的牡丹,我是山野间无人问津的蒲草。

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是父亲母亲的骄傲;而我,不过是永昌侯府一个不起眼的庶女,

活着最大的价值,似乎就是在这时候,成为她的影子。沈聿看了我很久,

久到桌上的红烛都爆了好几个灯花。然后,他俯下身,带着酒气的温热呼吸喷洒在我耳畔,

声音低沉喑哑,含着一丝醉意,却清晰无比地吐出两个字:“朝露。

”我的指尖在宽大的袖袍下微微一颤,随即恢复平静。心头像是被细小的针尖轻轻扎了一下,

不疼,只是有点麻。果然。全京城都说,镇北王沈聿爱惨了我姐姐,如今看来,半点不虚。

他甚至等不及洞房花烛,就在我耳边唤出了姐姐的小字。我垂下眼睫,

看着自己绣着鸳鸯的红色鞋尖,没有说话。说什么呢?难道要提醒他,王爷,您认错人了,

我是林晚宁,不是林朝露?多么不识趣。他伸出手,冰凉的指尖触到我的下颌,

轻轻抬起我的脸,迫使我再次与他对视。他的指腹有些粗糙,摩挲着皮肤,

带来细微的刺痛感。“以后,你就住在归燕院。”他开口,声音恢复了平日的冷静,

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,“你姐姐生前,最喜欢那里的景致。”归燕院,

那是姐姐未出阁时在王府小住过的地方。我弯起唇角,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、温顺的笑容,

轻声应道:“是,王爷。”乖巧,柔顺,不多言,不多问,像一个最完美的替代品。

沈聿似乎对我的反应很满意,他眼底那点恍惚彻底散去,只剩下惯有的淡漠。合卺酒喝下,

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。他挥手屏退了左右伺候的丫鬟婆子。红帐落下,他覆身上来,

动作算不上温柔,甚至带着点发泄般的力道。大红的嫁衣被一件件剥离,扔在床脚,

像一团燃烧过后颓败的火焰。我闭上眼,承受着他的重量和并不算温存的占有。

他的吻落在我的颈侧,锁骨,带着灼人的温度,唇齿间,却依旧无意识地呢喃着那个名字。

“朝露……”一声又一声,如同魔咒。红烛高燃,帐内春光旖旎,

却又透着一股深入骨髓的凉意。自那夜后,沈聿待我,说不上好,也说不上不好。

他给了我镇北王侧妃应有的尊荣和体面,吃穿用度皆是上乘,下人对我也不敢有丝毫怠慢。

他每月会来归燕院歇上几晚,行事时依旧沉默,偶尔在情动时会咬着我的耳垂,

低低唤着“朝露”。开始时,我还会在听到这个名字时身体微僵,后来便渐渐习惯了。

就像习惯这归燕院里一草一木,都是按照姐姐生前喜好布置的一样。

习惯他看着我穿姐姐喜欢的鹅***衣衫。习惯他命小厨房准备姐姐爱吃的清淡菜肴。

习惯他有时会看着我抚琴,或者写字的身影出神。我知道,他是在通过我,

拼凑他记忆中那个完美无瑕的幻影。我很好地扮演着这个角色,安静,温顺,从不逾越。

王府的下人们私下议论,说侧妃娘娘性子真好,像水一样柔和,从不争宠,也从不抱怨。

只有贴身的丫鬟锦书会为我抱不平:“小姐,王爷他……也太欺负人了!

您可是永昌侯府的小姐,又不是……”我捻起一块她姐姐最爱吃的芙蓉糕,轻轻掰开,

语气平淡地打断她:“锦书,慎言。”锦书瘪瘪嘴,眼圈有点红,终究没再说什么。欺负么?

或许吧。但一个庶女,能嫁给权势滔天的镇北王为侧妃,已是高攀。

若不是仗着这张与姐姐相似的脸,这等“殊荣”,怎会轮到我?我很早就明白,想要什么,

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。而扮演我死去的姐姐,就是我能留在沈聿身边,

享受这锦衣玉食、众人敬畏所需要付出的代价。很公平。(二)平静的日子,

在我嫁入镇北王府一年后的某个秋日,被彻底打破。那天,沈聿难得有空,

在归燕院的亭子里看我煮茶。我穿着他命人新送来的鹅黄云锦宫装,挽着姐姐常梳的流云髻,

动作娴熟地烫杯、投茶、冲水。水汽氤氲间,我能感受到他落在我身上的目光,

带着惯有的审视,和一丝不易察觉的……满意?他在满意我这副越来越像姐姐的做派。

就在这时,王府总管福伯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进了院子,

声音因为极度的激动和难以置信而尖锐变形:“王、王爷!王爷!

大小姐……大小姐她回来了——!”我执壶的手猛地一抖,滚烫的茶水溅出几滴,

落在手背上,瞬间红了一小片。很疼。但我却仿佛感觉不到,只是抬起头,看向沈聿。

沈聿脸上的那种惯常的、带着疏离和审视的淡漠,在那一刻,如同被重锤击碎的冰面,

轰然崩塌。他猛地站起身,动作之大,差点带翻了身后的石凳。

那双总是深沉如古井的墨眸里,掀起了惊涛骇浪,是难以置信,是狂喜,

是失而复得的巨大冲击,以至于他整个人都微微颤抖起来。“你……你说谁?

”他的声音干涩得厉害,紧紧盯着福伯。“是朝露小姐!是林朝露小姐!她没死!她回来了!

此刻就在府门外!”福伯老泪纵横,激动得语无伦次。沈聿再顾不上其他,

甚至没有看我一眼,像是离弦的箭一般,踉跄着、却又无比迅疾地朝着院外冲去。

他跑得那样快,那样急,大红的蟒袍下摆在秋风中猎猎作响,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。

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失态。在我面前,他永远是冷静的、克制的、高高在上的镇北王。原来,

他也会有这样慌乱、这样迫不及待的时候。只因为,那个人是林朝露。

是我那本该死在一年前那场意外大火里的,嫡姐。我慢慢放下手中的紫砂茶壶,

用帕子轻轻擦拭掉手背上的水渍。那一点红痕,看着有些刺眼。然后,我站起身,

整理了一下身上那件鹅***的、姐姐最爱的云锦宫装,也向着府门的方向走去。

脚步不疾不徐。镇北王府大门前,早已被闻讯赶来的下人围得水泄不通。我站在人群后方,

透过缝隙,看到了那个被沈聿紧紧拥在怀里的女子。她穿着一身素净的棉布衣裙,风尘仆仆,

脸色苍白,身形也比记忆中清瘦了许多,可那张脸,确确实实是林朝露无疑。比我这赝品,

要精致、要动人得多。此刻,她正伏在沈聿的怀里,哭得梨花带雨,肩膀微微耸动,

好不可怜。而沈聿,那个在我面前永远挺直脊背、冷硬如山的男人,此刻竟也红了眼眶,

手臂用力地环着她,像是要将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,

声音哽咽地一遍遍重复:“回来就好……朝露,回来就好……”那般失态,那般情真意切。

周围的下人们有的跟着抹眼泪,有的低声感慨王爷用情至深,大小姐福大命大。

好一幕感人至深的破镜重圆。我静静地看了片刻,然后转身,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喧闹的人群,

回到了归燕院。锦书跟在我身后,急得直跺脚:“小姐!大小姐她没死!她回来了!

这可怎么办啊!”我走到梳妆台前,看着铜镜里那张与林朝露有着五六分相似的脸,

没有说话,只是抬手,慢慢拆下了发髻上那支沈聿赏的、姐姐生前最爱的白玉兰花簪。

冰冷的玉石触感,透过指尖,一点点蔓延开。接下来几日,镇北王府像是重新活了过来,

处处洋溢着一种压抑不住的喜悦。沈聿几乎寸步不离地守在林朝露身边,

亲自过问她的饮食起居,请来太医为她调理身体,

稀有的珍宝如流水般送入她暂住的“朝露阁”——那是比归燕院更精致、更靠近主院的地方。

他脸上的冰霜仿佛一夜之间消融殆尽,眉宇间是藏也藏不住的温柔和欣喜。

而我这个“侧妃”,则迅速成了王府里最尴尬的存在。下人们看我的眼神,从过去的恭敬,

变成了如今的同情、怜悯,甚至隐隐带着点看好戏的意味。归燕院,再次变得门庭冷落。

沈聿再未曾踏足。直到林朝露“休养”了半个月后,沈聿终于来了归燕院。那是一个傍晚,

残阳如血,将天边染得一片凄艳。他没有进屋,只是负手站在院子里,

看着那棵姐姐喜欢的西府海棠。我走到他身后,规矩地行礼:“王爷。”他转过身,

目光落在我脸上,不再是过去的审视和恍惚,而是一种清晰的、带着决绝的冷静。

他从袖中取出一封信函,递到我面前。纸张是上好的洒金笺,

上面龙飞凤舞写着两个大字——休书。“晚宁,”他开口,声音平静无波,听不出丝毫情绪,

“朝露回来了。”我看着他,没有说话,等着他的下文。他顿了顿,似乎在斟酌用词,

但最终还是直白地说了出来,带着他惯有的、不容置喙的强势:“她性子傲,受不得委屈。

本王不能让她……为人替身。”呵。我心中轻轻笑了一声。多讽刺。当初,

是他不顾众人非议,执意要娶我这个“替身”过门。如今,正主回来了,

他便毫不犹豫地要将我这替身扫地出门。因为他的朝露,性子傲,受不得委屈。那我呢?

我这一年来的委屈,又算什么?我看着他递到面前的休书,没有立刻去接,只是抬眼,

迎上他的目光,轻声问:“王爷,这是决定了吗?”沈聿的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,

似乎没料到我会是这般平静的反应。他大概以为,我会哭,会闹,会求他留下我。毕竟,

能被休弃的侧妃,回到母家,也将是永世抬不起头的耻辱。“是。”他语气斩钉截铁,

带着一丝不耐,“王府会给你足够的补偿,保你后半生衣食无忧。但你,必须离开。

”必须离开。四个字,冰冷如铁。我看着他眼底那点残存的不耐,忽然觉得有些可笑。

这一年,我扮演着另一个人,努力活成他期望的样子,到头来,换来的不过是一纸休书,

和一句“必须离开”。我伸出手,指尖白皙,稳稳地接过了那封休书。动作流畅,

没有一丝犹豫和颤抖。甚至,我的唇角,在他目光的注视下,缓缓弯起了一个清浅的弧度。

“好。”我应道,声音依旧柔和,却带着一种他从未听过的疏淡,“晚宁,谨遵王爷之命。

”沈聿看着我的笑容,看着我将休书仔细折好,放入袖中,那平静无波的眼眸里,

终于掠过了一丝极淡的诧异。但他什么也没说。或许,在他心里,我这个无足轻重的替身,

无论是哭是笑,是走是留,都已不值得他再多费半分心思。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

那眼神复杂难辨,最终只化为一句:“你好自为之。”说完,他转身离去,背影决绝,

没有半分留恋。一如他当初奔向府门,迎接他失而复得的珍宝时那般急切。我站在原地,

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归燕院的月亮门洞外,直到最后一角衣袍也看不见。

夕阳的余晖落在我身上,将我的影子拉得很长,很长。手里的休书,隔着衣袖的布料,

似乎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。我低头,轻轻抚平袖口的褶皱,然后转身,

对一旁已经呆若木鸡的锦书吩咐道:“收拾东西吧,我们该走了。

”锦书“哇”地一声哭出来:“小姐!您怎么就……就这么答应了啊!

这回去可怎么跟老爷夫人交代,以后您可怎么办啊!”我拍了拍她的肩膀,

语气平静无波:“天无绝人之路。”(三)我没有回永昌侯府。

拿着沈聿给的“补偿”——一张数额不小的银票和几箱金银细软,

我在京城西市一处清静的巷子里,赁下了一座两进的小院。永昌侯府,在我被休弃的第二天,

就派人送来了一封信。信是我那嫡母写的,字里行间全是斥责,怪我无用,

留不住镇北王的心,如今被休弃,丢了永昌侯府的脸面,让我无事不要再回府,

免得碍了姐姐的眼。我看完,便将信放在烛火上点燃,看着它化为灰烬。世态炎凉,

本就如此。一个失去利用价值的庶女,在嫡母眼中,自然连草芥都不如。锦书气得直哭,

我却没什么感觉。这样也好,落得清净。我在小院里住了下来,深居简出。偶尔会带着锦书,

戴着帷帽,去街上逛逛,听听书,看看杂耍,或者去新开的胭脂铺子转转。

外界关于我的议论,自然不会少。无非是说我可怜,说我成了姐姐回国后的弃子,

说镇北王薄情,但也有人说,能被休弃还得了大笔钱财,已是我这庶女天大的造化。

这些流言蜚语,我都一笑置之。日子仿佛就这么平静地过下去了。直到有一天,

我在京城最大的银楼“宝华斋”里,看中了一支新到的赤金点翠步摇。正让伙计包起来时,

身后传来一道温润低沉的男声:“这支步摇,很衬夫人。”我微微一怔,转过身。

只见一个身着靛蓝色织锦常服的男人站在不远处,身姿挺拔,面容清俊,一双凤眼微微上挑,

眸光深邃,带着几分探究,几分兴味,正看着我。他气质雍容华贵,通身的气度,

竟比沈聿更添几分内敛的威势。我认得他。当朝摄政王,萧衍。皇帝年幼,

朝政大权几乎都掌握在这位摄政王手中,他是真正权倾朝野的人物,

也是……沈聿在朝堂上最大的政敌。我与他从未有过交集,他为何会主动与我搭话?

还称我为“夫人”?我如今已不是镇北王侧妃,当不起这声“夫人”。我垂下眼睫,

福了一礼,语气疏离:“王爷认错人了,民女已非命妇之身。”萧衍闻言,

却低低地笑了起来,声音醇厚,像是陈年的佳酿。他缓步走近,目光落在我脸上,

毫不避讳:“本王自然知道。林二小姐,哦不,现在该称你一声晚宁姑娘了。

”他连我的名字都知道。我心中警铃微作,面上却不露分毫:“王爷有事?

”萧衍走到我面前,距离有些近,我能闻到他身上清冽的松木香气。他看着我,

凤眸中光影流转,带着一种洞悉一切的了然:“没什么,只是觉得,

那般干脆利落地接过休书,转身就离了镇北王府那座金笼子的女子,不该被一支区区步摇,

就困住了目光。”我的心猛地一跳。他怎么会知道我当时接过休书的情景?难道……我抬眼,

对上他含笑的眸子,那里面没有恶意,只有一种棋逢对手般的玩味和欣赏。他知道了什么?

又看出了什么?我稳住心神,淡淡一笑:“王爷说笑了,民女只是寻常女子,

喜欢些寻常物件罢了。”“是吗?”萧衍不置可否,目光扫过那支已经被伙计包好的步摇,

又落回我脸上,语气随意,却带着不容拒绝的意味,“本王觉得,那支步摇虽好,

却配不上晚宁姑娘的心性。改日本王让人送几样更好的到府上,算是……恭贺姑娘新生之礼。

”说完,他不等我回应,便微微颔首,转身带着随从离开了宝华斋。留下我站在原地,

看着他的背影,眉头几不可察地蹙起。这位摄政王,意欲何为?接下来的日子,

萧衍似乎真的对我“上了心”。隔三差五,便有摄政王府的人送来东西。有时是时新的衣料,

有时是珍稀的古籍,有时是精巧的摆件,甚至还有一盆极为名贵的绿牡丹。每一样,

都价值不菲,且投我所好,显然是对我的喜好下过功夫打听的。但他本人,却再未出现过。

锦书从一开始的忐忑不安,到后来渐渐变得兴奋:“小姐,

摄政王殿下是不是……对您有意啊?”我摩挲着一本失传已久的孤本琴谱,没有说话。

萧衍此人,心思深沉,手段莫测,绝不可能因为区区美色就如此大费周章。他接近我,

只可能是因为——我是沈聿不要的女人。而沈聿,是他的政敌。这是一步棋。而我,

就是他选中的那颗棋子。想明白了这一点,我反而安心了。被人利用不可怕,

可怕的是连被利用的价值都没有。更何况,利用与被利用,从来都是相互的。

就在摄政王府的礼物送了第七次之后,我终于“偶遇”了在湖边垂钓的萧衍。

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,湖边杨柳依依,微风和煦。我带着锦书,像是随意散步般,

走到了他附近。他坐在小马扎上,姿态闲适,手持钓竿,侧颜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清俊。

我走上前,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:“民女见过王爷,多谢王爷近日馈赠。”萧衍没有回头,

目光依旧落在湖面的浮漂上,声音带着笑意:“礼物可还喜欢?”“王爷所赐,皆是珍品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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